【Jakob Lin】評論
行政處分之效力:(1)拘束力-行政處分經有效成立後,一方面做成行政處分之行政機關本身與客體相對人及關係人應受其合法之拘束,不得違反(2)執行力-行政處分對負有作為義務之相對人,於其不履行義務時,得強制其履行(3)存續力-具不可撤銷性<形式存續力&不可變更力<實質存續力(4)構成要件效力&確認效力
【Aimee Kung】評論
強制履行→執行力
【spotspot】評論
A確定判決不可再爭訟B人民與機關均需遵守該效果C沒錯D對原處分以外之機關與法院產生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