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我國現行憲法規定,立法委員在職權行使上除質詢行政官員外,還有何種法定職權?
(A) 副總統缺位時行使補選權
(B) 帶領檢察官查緝犯罪
(C) 依法彈劾政府官員
(D) 提出中央政府年度預算案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50477
統計:A(1604),B(9),C(119),D(154),E(0)
用户評論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7項:「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一、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七項規定:「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二、同條第八項規定:「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條第一項規定補選總統、副總統,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不適用憲法第四十九條之有關規定。」三、故,副總統缺位時,必須由總統提名,由立法院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