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就讀國中的甲想到速食店打工賺取零用錢,但是店長告訴他,他還沒到可以工作的年齡。請問:甲若要進入就業市場工作,依我國法律的規定必須至少年滿幾歲?
(A) 十二歲  
(B) 十五歲  
(C) 十六歲  
(D) 十八歲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1794
統計:A(12),B(2772),C(505),D(10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被選舉人年齡限制、告訴

用户評論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 : 勞動基準法 第 五 章 童工、女工 第 44 條 (童工及其工作性質之限制)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童工不得從事繁重及危險性之工作。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

【用戶】王銘祥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還以為是16歲

【用戶】實相圓滿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勞動基準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1 月 31 日第 五 章 童工、女工第 44 條 (童工及其工作性質之限制)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童工及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