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oyce Li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廣電,網路,電信主管機關2行政院下獨立的委員會3委員現由行政院提名,立法院同意 (前為立委兼任)4人數7人,任期4年,可連任 PS:報紙的主管機關是地方政府,現在中時旺旺和蘋果的紛爭在報紙上筆戰不會被ncc罰錢,但在談話性節目就可能會被罰
【用戶】Zhli Lin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公平交易委員: 置委員七人,均為專任,任期四年,任滿得連任,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行政院院長為任命時,應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一人為副主任委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委員七人,均為專任,任期四年,任滿得連任,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行政院院長為提名時,應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一人為副主任委員。但本法第一次修正後,第一次任命之委員,其中三人之任期為二年。中央選舉委員: 置委員九人至十一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特任,對外代表本會;一人為副主任委員,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其餘委員七人至九人。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委員均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委員任期為四年,任滿得連任一次。但本法施行後,第一次任命之委員,其中五人之任期為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