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依現行規定,下列何者不是地方自治團體?
(A)台灣省
(B)桃園縣
(C)台中縣大雅鄉
(D)台北市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2676
統計:A(2303),B(10),C(164),D(19),E(0)

用户評論

【用戶】Ying-Shan Che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九十條  市縣、市區鄉鎮為地方自治團體。      國會得以法律設定與市縣或市區鄉鎮同級之地方自治      團體。

【用戶】bear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釋字第 467 號        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係基於憲法或憲法特別授權之法律加以規範,凡憲法上之各級地域團體符合下列條件者:一、享有就自治事項制定規章並執行之權限,二、具有自主組織權,方得為地方自治團體性質之公法人。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一日公布施行之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第一項分別規定:「省、縣地方制度,應包括左列各款,以法律定之,不受憲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十二條至第一百十五條及第一百二十二條之限制:一、省設省政府,置委員九人,其中一人為主席,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二、省設省諮議會,置省諮議會議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六、中央與省、縣之關係。七、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