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幼兒園之負責人、教保服務人員或其他人員,無正當理由洩漏所照顧幼兒資料者,處多少罰緩?
(A)三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
(B)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
(C)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
(D)毋須罰緩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22267
統計:A(248),B(774),C(260),D(1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語彙對比侷限(lexical contrast constraint)

用户評論

陳叮叮】評論

教保服務人員未依規定每年進修18小時,將會處罰緩3000~15000

】評論

名  稱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7 月 01 日法規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第 48 條 幼兒園之負責人、教保服務人員或其他人員,無正當理由洩漏所照顧幼兒資料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019台中正式幼教師】評論

罰緩通常在五倍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