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詩凱】評論
(C)任期重新起算
【Wendy Chiu】評論
解散立法院1.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 10 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2.立法院解散後,應於60日內舉行立委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10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憲曾第2條)3. 總統於立法院解散後發布緊急命令,立法院應於三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七日內追認之。但於新任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後發布者,應由新任立法委員於就職後追認之。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derek801204】評論
立法院經總統宣告解散後:(A)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 (B)立法委員當選人應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 (C)新任立法委員其任期重新起算(D)立法院在新任立法委員就職前,視同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