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下列為平均地權條例有關申報地價之規定,何者正確?
(A)公有土地之申報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以各該土地之公告地價為申報地價
(B)土地所有權人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一律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
(C)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得照價收買或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
(D)公告及申報地價,其期限為三十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12121
統計:A(6),B(20),C(26),D(10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申報地價之規定
用户評論
【SAME】評論
公有土地及依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照價收買之土地,以各該宗土地之公告地價為申報地價,免予申報。但公有土地已出售尚未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者,公地管理機關應徵詢承購人之意見後,依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辦理申報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