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3 You may try, but you can never force me _____ what I don’t want to do.(A) doing (B) to do (C) do

【評論內容】force+s.....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3 You may try, but you can never force me _____ what I don’t want to do.(A) doing (B) to do (C) 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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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33 下列為平均地權條例有關申報地價之規定,何者正確?(A)公有土地之申報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以各該土地之公告地價為申報地價(B)土地所有權人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一律以公告地

【評論內容】公有土地依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照價收買之土地,以各該宗土地之公告地價為申報地價予申報。但公有土地已出售尚未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者,公地管理機關應徵詢承購人之意見後,依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辦理申報地價。

【評論主題】42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區域內之都市土地範圍及其土地使用分區與公共設施用地界線,應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下列何種法律之規定,釘立界樁及中心樁,並計算座標後點交地政機關,於辦理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3本條例施行區域內之都市土地範圍及其土地使用分區與公共設施用地界線,應由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依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釘立界樁及中心樁,並計算座標後點交地政機關,於辦理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前,據以逕行辦理地籍測量及分割登記。但都市計畫界樁及中心樁,在公告地價前六個月以內點交者,得俟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後三個月內辦理完竣。地政機關依前項規定在已規定地價地區,辦理測量及分割登記後,應將都市土地或非都市土地,及使用分區或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之類別,並通知當地稅捐稽徵機關,據以註記稅籍。

【評論主題】49 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在現行農業發展條例有關用辭定義中,下列何項用辭屬之?(A)農業用地(B)耕地(C)農產專業區(D)農業使用

【評論內容】農業用地: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依法供下列使用之土地:(一) 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及保育使用者。(二) 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三) 農民團體與合作農場所有直接供農業使用之倉庫、冷凍 (藏) 庫、農機中心、蠶種製造 (繁殖) 場、集貨場、檢驗場等用地。一一、耕地: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

【評論主題】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得依法申請與下列何種土地辦理交換?(A)國營事業用地(B)公有公用土地(C)公有非公用土地(D)公有交通水利用地

【評論內容】重劃區內未列為前項共同負擔之其他公共設施用地,於土地交換分配時,

【評論主題】12 都市計畫法規範之都市計畫事業,不包括下列那一項?(A)公共設施實質建設之事業(B)新市區建設實質建設之事業(C)舊市區更新實質建設之事業(D)開發許可實質建設之事業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事業:係指依本法規定所舉辦之公共設施、新市區建設、舊市區更新等實質建設之事業

【評論主題】50 依現行法令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應遴聘那一公會代表擔任委員之一?(A)不動產估價師公會(B)不動產經紀業公會(C)律師公會(D)地政士公會

【評論內容】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置委員十一人至十三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首長或其指派之人員兼任;其餘委員分別就下列人員派兼或遴聘之:一、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業務主管一人。二、直轄市、縣(市)政府營建業務主管一人。三、直轄市、縣(市)政府民政業務主管一人。四、直轄市、縣(市)政府法制業務主管一人。五、直轄市、縣(市)地政事務所主任一人。六、直轄市、縣(市)地政士公會代表一人。七、具有地政、民政、營建或法律等專門學識經驗之人士三人至五人。八、地方公正人士一人。委員任期為二年,期滿得續聘之。但代表機關出任者,應隨其本職進退。委員出缺時,直轄市、縣(市)政府首長得予補聘;補聘委員之任期至原委員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評論主題】下列各組之「矜」字,何者兩兩意同 (A)君子「矜」而不爭/不「矜」名節 (B)鋤耰棘「矜」/「矜」寡孤獨 (C)嘉善而「矜」不能/願陛下「矜」愍愚誠 (D)自「矜」自是/猶蒙「矜」育。

【評論內容】

子張曰:「異乎吾所聞:君子尊賢而容眾,嘉善而矜不能。我之大賢與,於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賢與,人將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君子既尊敬賢人,而且能包容眾人;能夠嘉獎善人,而且能同情能力不夠的人。如果我是十分賢良的人,那我對別人有什麼不能容納的呢?我如果不賢良,那人家就會拒絕我,又怎麼談能拒絕人家呢?」

【評論主題】二、 依提示作答與翻譯 6 % ( 每題 2 分 ) 1. Did Vincent draw the pictures ? ( 改為被動式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三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

【評論內容】形成處分係指設定、變更或消滅具體之法律關係,例如:公務人員之任命、行政機關對社團章程變更之認可、撤銷許可之執照。確認處分係指對特定之法律關係或法律事實存否發生爭議時,由行政機關為權威性、公示性之確認。例如:公務員服務年資之確認

【評論主題】12 都市計畫法規範之都市計畫事業,不包括下列那一項?(A)公共設施實質建設之事業(B)新市區建設實質建設之事業(C)舊市區更新實質建設之事業(D)開發許可實質建設之事業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事業:係指依本法規定所舉辦之公共設施、新市區建設、舊市區更新等實質建設之事業

【評論主題】50 依現行法令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應遴聘那一公會代表擔任委員之一?(A)不動產估價師公會(B)不動產經紀業公會(C)律師公會(D)地政士公會

【評論內容】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置委員十一人至十三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首長或其指派之人員兼任;其餘委員分別就下列人員派兼或遴聘之:一、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業務主管一人。二、直轄市、縣(市)政府營建業務主管一人。三、直轄市、縣(市)政府民政業務主管一人。四、直轄市、縣(市)政府法制業務主管一人。五、直轄市、縣(市)地政事務所主任一人。六、直轄市、縣(市)地政士公會代表一人。七、具有地政、民政、營建或法律等專門學識經驗之人士三人至五人。八、地方公正人士一人。委員任期為二年,期滿得續聘之。但代表機關出任者,應隨其本職進退。委員出缺時,直轄市、縣(市)政府首長得予補聘;補聘委員之任期至原委員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評論主題】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得依法申請與下列何種土地辦理交換?(A)國營事業用地(B)公有公用土地(C)公有非公用土地(D)公有交通水利用地

【評論內容】重劃區內未列為前項共同負擔之其他公共設施用地,於土地交換分配時,

【評論主題】12 都市計畫法規範之都市計畫事業,不包括下列那一項?(A)公共設施實質建設之事業(B)新市區建設實質建設之事業(C)舊市區更新實質建設之事業(D)開發許可實質建設之事業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事業:係指依本法規定所舉辦之公共設施、新市區建設、舊市區更新等實質建設之事業

【評論主題】50 依現行法令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應遴聘那一公會代表擔任委員之一?(A)不動產估價師公會(B)不動產經紀業公會(C)律師公會(D)地政士公會

【評論內容】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置委員十一人至十三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首長或其指派之人員兼任;其餘委員分別就下列人員派兼或遴聘之:一、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業務主管一人。二、直轄市、縣(市)政府營建業務主管一人。三、直轄市、縣(市)政府民政業務主管一人。四、直轄市、縣(市)政府法制業務主管一人。五、直轄市、縣(市)地政事務所主任一人。六、直轄市、縣(市)地政士公會代表一人。七、具有地政、民政、營建或法律等專門學識經驗之人士三人至五人。八、地方公正人士一人。委員任期為二年,期滿得續聘之。但代表機關出任者,應隨其本職進退。委員出缺時,直轄市、縣(市)政府首長得予補聘;補聘委員之任期至原委員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評論主題】二、 依提示作答與翻譯 6 % ( 每題 2 分 ) 1. Did Vincent draw the pictures ? ( 改為被動式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三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

【評論內容】形成處分係指設定、變更或消滅具體之法律關係,例如:公務人員之任命、行政機關對社團章程變更之認可、撤銷許可之執照。確認處分係指對特定之法律關係或法律事實存否發生爭議時,由行政機關為權威性、公示性之確認。例如:公務員服務年資之確認

【評論主題】下列各組之「矜」字,何者兩兩意同 (A)君子「矜」而不爭/不「矜」名節 (B)鋤耰棘「矜」/「矜」寡孤獨 (C)嘉善而「矜」不能/願陛下「矜」愍愚誠 (D)自「矜」自是/猶蒙「矜」育。

【評論內容】

子張曰:「異乎吾所聞:君子尊賢而容眾,嘉善而矜不能。我之大賢與,於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賢與,人將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君子既尊敬賢人,而且能包容眾人;能夠嘉獎善人,而且能同情能力不夠的人。如果我是十分賢良的人,那我對別人有什麼不能容納的呢?我如果不賢良,那人家就會拒絕我,又怎麼談能拒絕人家呢?」

【評論主題】50 依現行法令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應遴聘那一公會代表擔任委員之一?(A)不動產估價師公會(B)不動產經紀業公會(C)律師公會(D)地政士公會

【評論內容】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置委員十一人至十三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首長或其指派之人員兼任;其餘委員分別就下列人員派兼或遴聘之:一、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業務主管一人。二、直轄市、縣(市)政府營建業務主管一人。三、直轄市、縣(市)政府民政業務主管一人。四、直轄市、縣(市)政府法制業務主管一人。五、直轄市、縣(市)地政事務所主任一人。六、直轄市、縣(市)地政士公會代表一人。七、具有地政、民政、營建或法律等專門學識經驗之人士三人至五人。八、地方公正人士一人。委員任期為二年,期滿得續聘之。但代表機關出任者,應隨其本職進退。委員出缺時,直轄市、縣(市)政府首長得予補聘;補聘委員之任期至原委員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評論主題】C. 已知 A、B、C 的坐標分別為 A(2,  −8) 、 B( −6,  −2)  、C(6,−  5) ,則: 【題組】(1) 化簡 為_____

【評論內容】

淮南子.墬形》:「夸父棄其策,是為鄧林。」

【譯文】:夸父的拄杖遺棄在那裡,化成了一座茂盛的桃林。

【註釋】:策:拐杖。

4.揚雄〈解嘲〉:「曾不能畫一奇,出一策。」

【譯文】:卻未能制訂一個出色的謀略,獻上一條高明的計策。

【註釋】:策:計謀。

【評論主題】50 依現行法令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應遴聘那一公會代表擔任委員之一?(A)不動產估價師公會(B)不動產經紀業公會(C)律師公會(D)地政士公會

【評論內容】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置委員十一人至十三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首長或其指派之人員兼任;其餘委員分別就下列人員派兼或遴聘之:一、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業務主管一人。二、直轄市、縣(市)政府營建業務主管一人。三、直轄市、縣(市)政府民政業務主管一人。四、直轄市、縣(市)政府法制業務主管一人。五、直轄市、縣(市)地政事務所主任一人。六、直轄市、縣(市)地政士公會代表一人。七、具有地政、民政、營建或法律等專門學識經驗之人士三人至五人。八、地方公正人士一人。委員任期為二年,期滿得續聘之。但代表機關出任者,應隨其本職進退。委員出缺時,直轄市、縣(市)政府首長得予補聘;補聘委員之任期至原委員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評論主題】C. 已知 A、B、C 的坐標分別為 A(2,  −8) 、 B( −6,  −2)  、C(6,−  5) ,則: 【題組】(1) 化簡 為_____

【評論內容】

淮南子.墬形》:「夸父棄其策,是為鄧林。」

【譯文】:夸父的拄杖遺棄在那裡,化成了一座茂盛的桃林。

【註釋】:策:拐杖。

4.揚雄〈解嘲〉:「曾不能畫一奇,出一策。」

【譯文】:卻未能制訂一個出色的謀略,獻上一條高明的計策。

【註釋】:策:計謀。

【評論主題】49 依印花稅法之規定,屬課徵印花稅範圍之憑證,下列何者正確?(A)兼具銀錢收據性質之營業發票(B)承攬契據(C)典賣、讓售及分割動產契據(D)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

【評論內容】印花稅稅率或稅額如左:一、(刪除)二、銀錢收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四,由立據人貼印花稅票。招標人收受押標金收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據人貼印花稅票。三、承攬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四、典賣、讓售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五、買賣動產契據:每件稅額四元,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

【評論主題】24 下列有關都市土地徵收田賦之敘述,何者正確?(A)公共設施完竣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B)依法限制建築或不能建築,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C)依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及保護區之所有土地使用者(D)依都市計畫編

【評論內容】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之農業用地或未規定地價者,徵收田賦。但都市土地合於左列規定者亦同:一、依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及保護區,限作農業用地使用者。二、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三、依法限制建築,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四、依法不能建築,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五、依都市計畫編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以自耕農地及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出租之耕地為限。農民團體與合作農場所有直接供農業使用之倉庫、冷凍(藏)庫、農機中心、蠶種製造(繁殖)場、集貨場、檢驗場、水稻育苗用地、儲水池、農用溫室、農產品批發市場等用地,仍徵收田賦。公有土地供公共使用及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免徵田賦。

【評論主題】4.馮延巳〈南鄉子〉:「細雨濕流光,芳草年年與恨長。煙鎖鳳樓無限事,茫茫,鸞鏡鴛衾兩斷腸。魂夢任悠揚,睡起楊花滿繡床。薄倖不來門半掩,斜陽,負你殘春淚幾行。」針對這闋詞的賞析,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

【評論內容】細雨綿綿如歲月流失, 年年草長如恨亦長漫漫雲煙如無限往事橫鎖小樓, 我心亦隨雲煙墮入無限茫然 回眸冷落的妝鏡與鴛鴦被, 如今兩人訣別各自相思斷腸夢裡人如游魂隨處揚, 醒時落花灑滿床終日虛掩房門待君來, 豈知君心薄倖斜陽日照終不來這樣辜負我花樣歲月, 直教我淚盡雙頰流兩行 

【評論主題】3 甲開車出車禍,造成財物損失五十萬元,甲認為係道路設計不良所致,故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國家賠償,賠償義務機關拒絕所請,依國家賠償法,甲得以下列何種方式求償?(A)提起損害賠償之訴(B)提交強制仲

【評論內容】第 11 條   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法院得依聲請為假處分,命賠償義務機關暫先支付醫療費或喪葬費。

【評論主題】【題組】10. 文中子公「染指於鼎,嘗之而出」,其所呈現的心態為何?(A)矢志報仇 (B)自知理虧 (C)刻意挑釁 (D)委屈受辱

【評論內容】楚人獻給鄭靈公一隻大甲魚。公子宋和子家將要進見。公子宋的食指忽然自己搖動,就跟子家說:以往發生這種情況,一定嘗到新奇的美味,果真如此。鄭靈公知道後偏不給公子宋吃,公子宋生氣就把手指沾在鼎裡,嘗一嘗才離開。這個動作使鄭靈公發怒,要殺死公子宋。他和子家策劃先下手,不料公子宋反過來誣陷子家,子家只好跟著他做,殺了鄭靈公。

【評論主題】8.《戰國策·秦二》:「醫扁鵲見秦武王,武王示之病,扁鵲請除。左右曰:『君之病,在耳之前,目之下,除之未必已也,將使耳不聰,目不明。』君以告扁鵲。扁鵲怒而投其石:『君與知之者謀之,而與不知者敗之。使此

【評論內容】

春秋時期,名醫扁鵲幫秦武王看病,武王把病情告訴了他,扁鵲請求武王讓他把病治好。可是旁邊的大臣卻說:「大王您的病是在耳朵和眼睛的附近,如果扁鵲有什麼失誤,那將來可能導致您聽不見聲音、看不清事物的。」

秦武王把這番話告訴的扁鵲。

扁鵲聽了後非常生氣,把治病用的砭石丟在一旁,怒罵:「大王跟懂得治病的醫生討論您的病,而又去與不懂得治病的人商量您的病,讓他們干擾了正確的根治方法。看到這點就可以知道秦國的將來了,在這樣下去,您遲早會讓秦國敗垮的!」

【評論主題】41 涉世淺,點染亦淺;歷事深,機械亦深。故君子與其練達,不若樸魯;與其曲謹,不若疏狂。」 依據《菜根譚》這段文字,敘述正確的選項是:(A)社會閱歷愈淺,沾染的惡習就越少(B)君子處事多樸魯,小人處事

【評論內容】一般來說,涉世不深的人,所沾染的不良習慣也相對來說要少一些;而閱歷比較豐富的人,所懂得的奸謀技巧也就比較多。所以想做一個心胸坦蕩的君子,與其精明老練,熟悉人情世故,不如純樸天真,做個誠懇正直的人;與其處處謹小慎微拘泥小節,不如坦坦蕩蕩光明磊落。

【注解】 抱樸:保持純真樸實的本性。《老子》說:“見素抱樸,少私寡欲。”涉世:經歷世事。《晉書孔衍傳》說:“博學不及衍,涉世聲譽過之。”點染:此處是指一個人沾上不良社會習氣,有沾污之意。機械:原指巧妙器物,此處比喻人的城府。 練達:指對世事能圓滑通達。樸魯:樸實、粗魯,此處指憨厚,老實。 曲謹:拘泥小節謹慎求全。疏狂:放蕩不羈,不拘細節。白居易詩:“疏狂屬年少。”

【評論主題】1.有鬼降於楚,曰:「天帝命我治若土,余良威福而人。」……市井無賴附鬼益眾,以身若埤妾然;不厭,及其妻若女。……天神聞而下之,忿且笑曰:「若妖也,而廟食於此,作威福不已!」(宋·鄧牧〈楚佞鬼〉)下列「

【評論內容】天神知道了這件事後,就來到了楚地,非常氣憤地譏笑鬼說:「你算個甚麼東西?你不過就是個妖怪,卻來這裏享受人間祭祀,還這樣沒完沒了地作威作福!」於是轟轟的雷聲迅猛而激烈地響了起來,廟宇被震坍塌,無賴也都被震死了,楚地的禍患平息了,從此人們又過上了沒有鬼怪的生活。

【評論主題】【題組】32 最貼近本文原始寓意的選項是:(A)弱者等待時機,強者創造時機(B)大巧若拙,大勇若怯,大智若愚(C)不經一番寒徹骨,焉得梅花撲鼻香(D)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評論內容】真正靈巧的人,往往外表看起來似乎笨拙。蘇軾的這兩句話明顯脫胎於此,意指真正有勇氣的人,反而不會去彰顯他的勇敢;真正有智慧的人,反而不會去賣弄他的聰明。後來「大智若愚」這個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被用來表示具有極高智慧的人,往往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愚笨。出現「大智若愚」的書證如明.李贄《焚書.卷三.雜述.李中谿先生告文》:「蓋眾川合流,務欲以成其大;土石並砌,務欲以實其堅。是故大智若愚焉耳。公之向道,其篤也如此。」

【評論主題】75. 「君子易事而難說也:說之不以道,不說也;及其使人也,器之。小人難事而易說也;說之雖不以道,說也;及其使人也,求備焉。」下列哪一種老闆,最不符合上述這段話的內涵?(A)易庭的上司平時溫文儒雅,脾

【評論內容】孔子說:「君子很容易事奉,卻很難討他喜歡。如果不以正道來討好他,他是不會喜歡的。當他要用人時,能因材而用。小人很難事奉,卻容易討他喜歡。如果不以正道來討好他,他反而會很高興,當他要用人時,卻處處苛責求全。」

【評論主題】27. 楚漢相爭之際,韓信用「明修棧道,暗渡陳倉」之計打敗章邯,其策略主要為:(A) 弄假成真 (B) 凡戰者,以正合,以奇勝(C) 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 (D) 無邀正正之旗,勿擊堂堂之陣

【評論內容】

凡戰者=作戰時

以正合=以正兵與敵軍廝殺,正兵一般指正面列隊的步兵~

以奇勝=當敵軍與我軍的正兵殺的難分難解時,再以一支事先隱匿好的奇兵從旁(後)側擊敵軍,獲得勝利~(奇兵通常是騎兵,或者是戰鬥力強的精銳).

【評論主題】古者,事業不二,利祿不兼,然後諸業不相遠,而貧富不相懸也。夫 乘爵祿以謙讓者,名不可勝舉也;因權勢以求利者,入不可勝數也。食湖 池,管山海,芻蕘者不能與之爭澤,商賈不能與之爭利。子貢以布衣致之, 而孔

【評論內容】文學說:古代人不從事兩種職業,經常謀利就不能做官享祿,這樣,各行各業差別就不大,貧富就不會懸殊。那些高官厚祿又能謙讓的人,名聲就一天天高起來了;利用權勢去謀利的人,財富就一天天多起來了。如今,太不一樣了,有人獨佔湖池,壟斷山海,連拾柴割草的人也不能得到一點好處,行商坐賈的人也不能和他們爭錢財。子貢以普通人身份經商致富,孔子還責備他,何況利用權勢地位去追求財利呢?所以,古時候當官的只想到施行仁義來保住他的官位,不是為了權力來滿足他的慾望。

【評論主題】32.《 孫子兵法‧軍形篇 》 提出攻守原則,認為「善守者,藏於九地之下;善攻者,動於九天之上」,故能:(A) 自保而全勝 (B) 戰勝而天下曰善(C) 見勝不過眾人之所知 (D) 先戰而後求勝ˉ

【評論內容】善於防守的人,就像藏匿於深不可知的地下一樣,使敵無可窺形;善於進攻的人,就像動作於高不可測的天上一樣,使敵無從防備。因此能夠既保全自己,又得到完全的勝利

【評論主題】36 下列關於耕地之敘述,何者錯誤?(A)依據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者,為耕地(B)每宗耕地於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未達 0.25公頃者,原則上不得分割(C)於民國 80年成立耕地租賃契約者

【評論內容】依「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農民團體 、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其符合技術密集或資本密集的類目及標準者,經申請許可後,則可以承受耕地

【評論主題】38 有關土地增值稅之優惠減免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A)土地徵收以市價達成協議價購者,免徵土地增值稅(B)因信託行為撤銷,委託人與受託人間移轉所有權,應課徵土地增值稅(C)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

【評論內容】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規定以市價達成協議價購者,應屬平均地權條例第42條第3項規定自願按徵收補償地價售與需地機關,準用同條第1項免徵土地增值稅規定

【評論主題】6 登記證明文件經該主管機關認定係屬偽造,由登記機關依法定程序辦理塗銷。下列對於該塗銷之法律屬性何者為最正確?(A)因經塗銷前,該錯誤之登記仍屬有效,塗銷將使標的物上之權利義務回復登記前狀態,故為形成

【評論內容】下命處分係課予相對人作為或不作為之行政處分。例如:警察機關對違法之集會遊行命令解散、警察對酗酒泥醉之人的管束。形成處分係指設定、變更或消滅具體之法律關係,例如:公務人員之任命、行政機關對社團章程變更之認可、撤銷許可之執照。確認處分係指對特定之法律關係或法律事實存否發生爭議時,由行政機關為權威性、公示性之確認。例如:公務員服務年資之確認(註一)。公證處分係指對出生、死亡、婚姻及法律事實或法律關係之存在,由行政機關加以登記以資證明,防止爭議發生而為之處分

【評論主題】C. 已知 A、B、C 的坐標分別為 A(2,  −8) 、 B( −6,  −2)  、C(6,−  5) ,則: 【題組】(1) 化簡 為_____

【評論內容】

淮南子.墬形》:「夸父棄其策,是為鄧林。」

【譯文】:夸父的拄杖遺棄在那裡,化成了一座茂盛的桃林。

【註釋】:策:拐杖。

4.揚雄〈解嘲〉:「曾不能畫一奇,出一策。」

【譯文】:卻未能制訂一個出色的謀略,獻上一條高明的計策。

【註釋】:策:計謀。

【評論主題】C. 已知 A、B、C 的坐標分別為 A(2,  −8) 、 B( −6,  −2)  、C(6,−  5) ,則: 【題組】(1) 化簡 為_____

【評論內容】

淮南子.墬形》:「夸父棄其策,是為鄧林。」

【譯文】:夸父的拄杖遺棄在那裡,化成了一座茂盛的桃林。

【註釋】:策:拐杖。

4.揚雄〈解嘲〉:「曾不能畫一奇,出一策。」

【譯文】:卻未能制訂一個出色的謀略,獻上一條高明的計策。

【註釋】:策:計謀。

【評論主題】33 下列為平均地權條例有關申報地價之規定,何者正確?(A)公有土地之申報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以各該土地之公告地價為申報地價(B)土地所有權人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一律以公告地

【評論內容】公有土地及依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照價收買之土地,以各該宗土地之公告地價為申報地價,免予申報。但公有土地已出售尚未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者,公地管理機關應徵詢承購人之意見後,依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辦理申報地價。

【評論主題】49 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在現行農業發展條例有關用辭定義中,下列何項用辭屬之?(A)農業用地(B)耕地(C)農產專業區(D)農業使用

【評論內容】農業用地: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依法供下列使用之土地:(一) 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及保育使用者。(二) 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三) 農民團體與合作農場所有直接供農業使用之倉庫、冷凍 (藏) 庫、農機中心、蠶種製造 (繁殖) 場、集貨場、檢驗場等用地。一一、耕地: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

【評論主題】42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區域內之都市土地範圍及其土地使用分區與公共設施用地界線,應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下列何種法律之規定,釘立界樁及中心樁,並計算座標後點交地政機關,於辦理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3本條例施行區域內之都市土地範圍及其土地使用分區與公共設施用地界線,應由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依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釘立界樁及中心樁,並計算座標後點交地政機關,於辦理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前,據以逕行辦理地籍測量及分割登記。但都市計畫界樁及中心樁,在公告地價前六個月以內點交者,得俟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後三個月內辦理完竣。地政機關依前項規定在已規定地價地區,辦理測量及分割登記後,應將都市土地或非都市土地,及使用分區或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之類別,並通知當地稅捐稽徵機關,據以註記稅籍。

【評論主題】因權利變換而拆除或遷移之土地改良物的補償金額,應由何者查定之?(A)實施者(B)地價評議委員會(C)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D)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評論內容】權利變換範圍內應行拆除遷移之土地改良物,由實施者公告之,並通知其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限期三十日內自行拆除或遷移;屆期不拆除或遷移者,實施者得予代為或請求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代為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有代為拆除或遷移之義務;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應訂定期限辦理強制拆除或遷移,期限以六個月為限。其因情形特殊有正當理由者,得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延長六個月,並以二次為限。但應拆除或遷移之土地改良物為政府代管或法院強制執行者,實施者應於拆除或遷移前,通知代管機關或執行法院為必要之處理。前項因權利變換而拆除或遷移之土地改良物,應補償其價值或建築物之殘餘價值,其補償金額由實施者查定之,代為拆除或遷移費用在應領補償金額內扣回;對補償金額有異議時,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

【評論主題】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得依法申請與下列何種土地辦理交換?(A)國營事業用地(B)公有公用土地(C)公有非公用土地(D)公有交通水利用地

【評論內容】重劃區內未列為前項共同負擔之其他公共設施用地,於土地交換分配時,

【評論主題】12 都市計畫法規範之都市計畫事業,不包括下列那一項?(A)公共設施實質建設之事業(B)新市區建設實質建設之事業(C)舊市區更新實質建設之事業(D)開發許可實質建設之事業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事業:係指依本法規定所舉辦之公共設施、新市區建設、舊市區更新等實質建設之事業

【評論主題】50 依現行法令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應遴聘那一公會代表擔任委員之一?(A)不動產估價師公會(B)不動產經紀業公會(C)律師公會(D)地政士公會

【評論內容】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置委員十一人至十三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首長或其指派之人員兼任;其餘委員分別就下列人員派兼或遴聘之:一、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業務主管一人。二、直轄市、縣(市)政府營建業務主管一人。三、直轄市、縣(市)政府民政業務主管一人。四、直轄市、縣(市)政府法制業務主管一人。五、直轄市、縣(市)地政事務所主任一人。六、直轄市、縣(市)地政士公會代表一人。七、具有地政、民政、營建或法律等專門學識經驗之人士三人至五人。八、地方公正人士一人。委員任期為二年,期滿得續聘之。但代表機關出任者,應隨其本職進退。委員出缺時,直轄市、縣(市)政府首長得予補聘;補聘委員之任期至原委員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評論主題】下列各組之「矜」字,何者兩兩意同 (A)君子「矜」而不爭/不「矜」名節 (B)鋤耰棘「矜」/「矜」寡孤獨 (C)嘉善而「矜」不能/願陛下「矜」愍愚誠 (D)自「矜」自是/猶蒙「矜」育。

【評論內容】

子張曰:「異乎吾所聞:君子尊賢而容眾,嘉善而矜不能。我之大賢與,於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賢與,人將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君子既尊敬賢人,而且能包容眾人;能夠嘉獎善人,而且能同情能力不夠的人。如果我是十分賢良的人,那我對別人有什麼不能容納的呢?我如果不賢良,那人家就會拒絕我,又怎麼談能拒絕人家呢?」

【評論主題】54 A: I’m really glad that we ran into each other.B: _____ We’ll have to get together again sometime

【評論內容】.I’m really glad that we ran into each other.意思是"我很高興我們不期而遇(偶遇)‧"

【評論主題】周穆王大征西戎,西戎獻錕鋙之劍,火浣之布。其劍長尺有咫,練鋼赤刃;用之切玉如切泥焉。火浣之布,浣之必投於火,布則火色,垢則布色;出火而振之,皓然疑乎雪。皇子以為無此物,傳之者妄。蕭叔曰:「皇子果於自信

【評論內容】周穆王大征西戎,西部的戎族獻上了錕鋙之劍,火浣布。那劍長一尺多,鋼練製出來,刀刃呈赤色,用它來切玉石,就像切泥巴一樣。那火浣布,清洗它必須放進火裡,在火裡那布呈火的顏色,布上的污垢就呈粗布的顏色,然後從火中把它取出抖動幾下,布就像雪花一樣浩白。皇太子以為世上沒有這種東西,傳說也只是虛妄之事。蕭淑說:「皇太子太過自信,也真的誣蔑了此事!」

【評論主題】21.依土地法規定,使用基地建築房屋,當基地所有人出賣基地所有權時,下列何人有優先購買權?(A) 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 (B) 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房屋承租人(C) 地上權人、抵押權人或基地承租

【評論內容】另外需注意的是,因為這法條目的是為了使房屋與基地合而為一,必須對於基地有地上權、典權或租賃關係之存在,且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於基地上有房屋之建築者,才有優先購買權的適用。

【評論主題】1.下列何者不是現行市地重劃時,重劃經費之籌措來源?(A)一般行庫借款(B)都市建設捐借貸(C)平均地權基金借貸(D)地方建設基金借貸

【評論內容】地方政府及鄉、鎮、縣轄市公所為實施都市計畫所需經費,應以左列各款 籌措之: 一、編列年度預算。 二、工程受益費之收入。 三、土地增值稅部分收入之提撥。 四、私人團體之捐獻。 五、中央或縣政府之補助。 六、其他辦理都市計畫事業之盈餘。 七、都市建設捐之收入。 都市建設捐之徵收,另以法律定之。

【評論主題】三、請寫出⑴藥材炒炭的方法及要求,(10 分)以及⑵炒炭的目的,並以成分變化解釋藥材炒炭無致癌危險而能增強作用的原因。 (10 分)

【評論內容】耕作地之租賃,附有農具,牲畜或其他附屬物者,當事人應於訂約時,評定其價值,並繕具清單,由雙方簽名,各執一份。清單所載之附屬物,如因可歸責於承租人之事由而滅失者,由承租人負補充之責任。附屬物如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之事由而滅失者,由出租人負補充之責任

【評論主題】三、請寫出⑴藥材炒炭的方法及要求,(10 分)以及⑵炒炭的目的,並以成分變化解釋藥材炒炭無致癌危險而能增強作用的原因。 (10 分)

【評論內容】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租賃物,租賃物有生產力者,並應保持其生產力。承租人違反前項義務,致租賃物毀損、滅失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約定之方法或依物之性質而定之方法為使用、收益,致有變更或毀損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

【評論內容】確認處分:當事人相關人已經完成,只是經由行政機關加以"確認"其關係,例如:土地登記、出生死亡登記、專利權範圍認定、自耕能力證明等。

【評論主題】3.流行時尚的生命週期,分為哪三種類型

【評論內容】第 22 條 區域計畫擬定機關核發開發許可或開發同意後,申請人有變更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依第十三條至第二十條規定之程序申請變更開發計畫:一、增、減原經核准之開發計畫土地涵蓋範圍。二、增加全區土地使用強度。三、變更原開發計畫核准之主要公共設施、公用設備或必要性服務設施。四、原核准開發計畫土地使用配置變更之面積已達原核准開發面積二分之一或大於二公頃。前項以外之變更事項,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未變更原核准興辦事業計畫之性質,申請人應製作變更內容對照表送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備查,並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通知申請人,並副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區域計畫擬定機關。

【評論主題】5. 的值=__(5)__?

【評論內容】

修法

【評論主題】三、請試述沉積岩中不同來源的石英顆粒,各具有何特點?(15 分)

【評論內容】私:私下;淑:善。對自己所敬仰而不能從學的前輩的自稱。

【評論主題】【題組】3在企圖駕馭他人之前,先能駕馭自己。

【評論內容】土地法:荒地

【評論主題】6. (6 )。 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 簫鼓追隨春社近,衣冠簡樸古風存 。 從今若許 閒乘月,拄杖 無時夜叩門 。

【評論內容】

法院判決申請共有物分割登記者/單獨申請分割登記/登記完畢/通知他共有人/應俟登記規費繳納完/再行繕發所有權狀

 

 

 

【評論主題】C. 已知 A、B、C 的坐標分別為 A(2,  −8) 、 B( −6,  −2)  、C(6,−  5) ,則: 【題組】(1) 化簡 為_____

【評論內容】

淮南子.墬形》:「夸父棄其策,是為鄧林。」

【譯文】:夸父的拄杖遺棄在那裡,化成了一座茂盛的桃林。

【註釋】:策:拐杖。

4.揚雄〈解嘲〉:「曾不能畫一奇,出一策。」

【譯文】:卻未能制訂一個出色的謀略,獻上一條高明的計策。

【註釋】:策:計謀。

【評論主題】一、何謂「未遂犯」?如依據未遂發生之原因區分,「未遂犯」有那些分類?「未遂犯」是否要處罰?如果要處罰,應如何處罰?(30 分)

【評論內容】機關首長出缺由代理人代理首長職務時,其機關公文應由首長署名者,由 代理人署名。  機關首長因故不能視事,由代理人代行首長職務時,其機關公文,除署首 長姓名註明不能視事事由外,應由代行人附署職銜、姓名於後,並加註代 行二字。  機關內部單位基於授權行文,

【評論主題】四、解釋下列構造或施工有關之名詞:(30 分)【題組】⑴養灰

【評論內容】

第 122 條 因耕地租用,業佃間發生爭議,得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予以調處,不服調處者,得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

【評論主題】【題組】 ⑷水軋法(Water Punch)

【評論內容】品味文章的要旨,咀嚼辭藻的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