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高小鵰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第 30 條 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n共設施保留地,應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其地價。n前項市價,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n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經常調查轄區地價動態,每六個月提交地n價評議委員會評定被徵收土地市價變動幅度,作為調整徵收補償地價之依n據。n前三項查估市價之地價調查估計程序、方法及應遵行事項等辦法,由中央n主管機關定之。第 31 條 建築改良物之補償費,按徵收當時該建築改良物之重建價格估定之。n農作改良物之補償費,於農作改良物被徵收時與其孳息成熟時期相距在一n年以內者,按成熟時之孳息估定之;其逾一年者,按其種植及培育費用,n並參酌現值估定之。n建築改良物及農作改良物之補償費,由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會同有n關機關估定之;其查估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用戶】Rosalin4905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13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有關徵收補償標準之描述,下列何者錯誤?(A)建築改良物,按徵收當時該建築改良物之重建價格估定之 O(B)農作改良物之補償費,按徵收當時該農作改良物之成本估定 (X,需按 孳息成熟時,逾一年,按種植及培育費用才對)(C)被徵收之土地,按照徵收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補償其地價,必要時得加成補償 (X,需按市價才對)(D)公共設施保留地,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公告土地現值補償(X,需按平均市價才對) 土地徵收條例 EN第 30 條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應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其地價。前項市價,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交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