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得依法申請與下列何種土地辦理交換?
(A)國營事業用地
(B)公有公用土地
(C)公有非公用土地
(D)公有交通水利用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62338
統計:A(4),B(20),C(332),D(3),E(0)
用户評論
【邱懷平】評論
都市計畫法 第 50-2 條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得申請與公有非公用土地辦理交換,不受土地法、國有財產法及各級政府財產管理法令相關規定之限制;劃設逾二十五年未經政府取得者,得優先辦理交換。
【SAME】評論
重劃區內未列為前項共同負擔之其他公共設施用地,於土地交換分配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