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為處理土地法有關之不動產糾紛,應設下列何種委員會處理之?
(A)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
(B)消費爭議調處委員會
(C)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D)鄉鎮市調解委員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62329
統計:A(281),B(0),C(0),D(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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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泉水】評論

土地法第34-2條

安安】評論

土地法第三十四之二條 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為處理本法不動產之糾紛,應設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聘請地政、營建、法律及地方公正人士為調處委員;其設置、申請調處之要件、程序、期限、調處費用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之辦法,由中央地政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