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縣轄市公所於興修都市計畫內之公共設施時,其用地內之公有土地如何取得?
(A)申請公地管理機關租用
(B)依法徵收
(C)依法辦理撥用
(D)逕為使用土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6842
統計:A(8),B(16),C(112),D(1),E(0)

用户評論

SAME】評論

都計#52

bobo chen~莫忘初】評論

都計§52:都市計畫範圍內,各級政府徵收私有土地或撥用公有土地,不得妨礙當地都市計畫。公有土地必須配合當地都市計畫予以處理,其為公共設施用地者,由當地直轄市、縣 (市)  (局) 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於興修公共設施時,依法辦理撥用;該項用地如有改良物時,應參照原有房屋重建價格補償之。

小彤】評論

都計§52:都市計畫範圍內,各級政府徵收私有土地或撥用公有土地,不得妨礙當地都市計畫。公有土地必須配合當地都市計畫予以處理,其為公共設施用地者,由當地直轄市、縣 (市)  (局) 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於興修公共設施時,依法辦理撥用;該項用地如有改良物時,應參照原有房屋重建價格補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