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喬瑋】評論
1.無據︰沒有根據和要防止的危害,則行為大概無害。2.無效︰必然無效,不能用以防止危害。3.無益︰無益或代價太高,其產生之危害大於防止之危害。4.無需︰無需懲罰亦可防止或中止危害,即所付的代價較低。
【羅宸佑】評論
Bentham提出四個懲罰的反面規準,"需""據""效""益"
【Lee Hsiao-Tin】評論
英國哲學家邊沁(J. Bentham)在其[道德與立法原理導論]中,訂出了四個懲罰的反面規準可以無懲罰。一是無據:即沒有根據和要防止的危害,則行為大概無害;二是無效:即不能防止危害則不必罰。三是無益:即產生危害大於要防止的危害時也不必罰。四是無需:即考量結果,不罰代價較低時則無需罰。
【Jia-Hui Lin】評論
需據效益
【淇淇♡】評論
邊沁--聚笑易虛。聚在一起笑很容易變虛。聚=無據效=無效益=無益需=無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