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當人民對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個人權利與利益的維護有意見時,可向職權所屬民意機關或主管機關提出,此為何種權利?
(A)請願
(B)訴訟
(C)訴願
(D)申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55317
統計:A(3374),B(44),C(937),D(112),E(0)

用户評論

石敏】評論

訴願:人民對行政機關之行政處分(要件),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時,得提起訴願。

用心感恩】評論

請願 訴願 訴訟 的差別??  FROM YAHOO知識海昭儀 分享請願:人民為維護自身權益或對政府機關表達意見,作為政府決策的參考....等的要求。(受理機關:民意機關、行政機關"不限次數")訴願:人民對於公家機關行政處分不滿時,由原行政處分機關向訴願基轄機關提起訴願,要求審查該行政處分是否是當或合法。(行政機關"僅限一次")訴訟有分3個: 民事訴訟:權利被侵害的一方,向法院請求以公權力解決私人間的糾紛,使對方負起民是責任的方法。 刑事訴訟:是為了追訴犯罪行為,使犯作者負起行政責任之救濟方法。 行政訴訟:若對訴願結果不服,可向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請求判決撤銷...

李逍遙】評論

◎21 當人民對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個人權利與利益的維護有意見時,可向職權所屬民意機關或主管機關提n出,此為何種權利? (A)請願☀【請願】====(Ⅰ)人民對『國家政策、公共利益、個人權益之維護』有意見時,可向民意機關或主管行政機關表達其內心的願望,請求作為或不作為的權利~(維護公眾及個人權益)。(Ⅱ)對象~【行政機關(主管機關)、地方民意機關、縣(市)議會】~(不包括:中央立法院)。(Ⅲ)次數~【不限】。☀【訴願】====(Ⅰ)人民認為『政府違法』或『行政機關的行政處分不當,導致其權益受損』~(維護個人權益)。(Ⅱ)對象~【原行政處分機關(內部自我檢查)、原行政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提出重新審查或撤銷該處分)】,不成則進入訴訟。(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