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哈】評論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身心障礙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中華民國108年7月基於各科目的特性及學生需求多樣性,本領綱各科目所劃分的階段並不一致。其中,生活管理、定向行動、點字及溝通訓練考量障礙發生年齡與程度不一,分為初階與進階二個階段,以符應學生異質性及課程彈性。原則上初階的核心素養具體內涵及學習重點較屬基本或簡單者,進階則較為複雜或難度較高。社會技巧、學習策略與職業教育常以融入其他學習領域方式實施,故此三個科目,分為第一至第五共五個階段。功能性動作訓練課程關乎損傷部位及需求,輔助科技應用屬工具性科目,故此兩科不分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