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下列何者不是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A)審議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
(B)審議特殊教育課程規劃
(C)協調社政單位辦理身心障礙證明
(D)身心障礙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之審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第三條學校為辦理特殊教育學生學習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其任務如下: 一、審議及推動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二、召開安置及輔導會議,協助特殊教育學生適應教       育環境及重新安置服務。 三、研訂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之提報及轉介作業流        程。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00101#:~:text=%E5%AD%B8%E6%A0%A1%E7%82%BA%E8%BE%A6%E7%90%86%E7%89%B9%E6%AE%8A%E6%95%99%E8%82%B2,%E5%8F%8A%E8%BD%89%E4%BB%8B%E4%BD%9C%E6%A5%AD%E6%B5%81%E7%A8%8B%E3%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