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仁】評論
郵政法第十六條郵費之交付,以郵票或其他表示郵資已付符誌證明之。-->郵政認知證(X)郵票、含有郵票符誌之明信片或特製郵簡,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式樣、圖案及價格,報請主管機關層轉行政院核定後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