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53.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生育給付之標準,下列哪些正確?
(A)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分娩或早產者,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 1 次給與分娩費 30 日
(B)被保險人分娩者,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 1 次給與生育補助費 60 日
(C)被保險人早產者,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 1 次給與生育補助費 30 日
(D)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分娩費及生育補助費比例增給 。

參考答案

答案:A,B,D
難度:適中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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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Mandy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生育給付:勞工保險條例第32條1. 分娩費30日(流產者減半發給)2. 生育補助費60日3. 雙生以上者,比例增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