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38.依照行政程序法與其他相關法規,下列何種情況會造成開發案的許可違法?
(A)在渡假村開發案的核准文件中,未明訂須聘用當地原住民為員工
(B)縣府並未事先取得各個公民團體之同意,就核准該渡假村開發案
(C)承辦開發案的公務員與建商有同學關係,卻未依法主動自行迴避
(D)開發案未經部落會議取得當地部落的同意,政府即核准該開發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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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柯韋安】評論

本題選擇(D) "開發案未經部落會議取得當地部落的同意,政府即核准該開發案" 是基於以下原因:在涉及原住民傳統領域的土地開發問題上,根據臺灣原住民族基本法與相關法律,必須尊重原住民的權益,並且在開發過程中需要取得部落及其成員的同意或共識。此外,根據聯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中也指出,政府需要經過充分、有效、適當的諮詢,並且取得原住民的同意或者達成協議才能進行開發。因此,如果開發案未經部落會議取得當地部落的同意,政府即核准該開發案,便有違法的可能。至於其它選項:(A) "在渡假村開發案的核准文件中,未明訂須聘用當地原住民為員工":雖然原住民的就業是重要的議題,但行政程序法和相關法規並未明確規定在核准開發案的文件中,必須明訂須聘用當地原住民為員工。 (B) "縣府並未事先取得各個公民團體之同意,就核准該渡假村開發案":行政程序法和相關法規並不規定每個公民團體都必須同意開發案,只需在行政決策過程中提供適當的公開諮詢機會。(C) "承辦開發案的公務員與建商有同學關係,卻未依法主動自行迴避":雖然公務員與建商的這種關係可能會引起潛在的利益衝突,但是否違法需視情況和相關法規而定。如果公務員在辦理過程中沒有偏袒,且按照法規程序進行,僅僅是有這樣的關係並不一定就會導致開發許可違法。因此,根據上述的說明,選項(D)是最符合題意的答案。故本題答案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