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逾土地總登記期限無人申請登記之土地,即可視為無主土地,經該管地政機關公告期滿,如無人異議,即為國有土地之登記,公告期間依法至少不得少於多少日?
(A)15 日
(B)30 日
(C)40 日
(D)60 日(出處:土地法第 57,58 條)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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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艾兒】評論

土地法第57條逾登記期限無人聲請登記之土...

Jun Fu Lin】評論

半個月或一個月 啊也不會是最少...

葉小元】評論

只要是公開公告,基本都是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