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甲之兄長乙與丙結婚,丙有兄長丁。關於四人之親系及親等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與乙為旁系血親二親等 (B)乙與丁為直系姻親二親等(C)甲與丁為旁系血親二親等 (D)甲與丙為直系姻親二親等

【評論內容】

正確(A)甲與乙為旁系血親二親等更正(B)乙與丁為旁系姻親二親等更正(C)甲與丁為無法律上親屬關係更正(D)甲與丙為旁系姻親二親等

【評論主題】27.辦理土地總登記或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應由權利人按權利價值繳納多少比例之登記費?(A)千分之 1 (B)千分之 2 (C)千分之 5 (D)千分之 10(出處:土地法第 65 條)

【評論內容】

土地法第65條

土地總登記,應由權利人按申報地價或土地他項權利價值,繳納登記費千分之二。

【評論主題】23.地政機關接受申請辦理土地總登記或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案件,如經審查證明無誤,應即公告之,公告期間依法至少不得少於多少日?(A)10 日 (B)15 日 (C)20 日 (D)30 日(出處:土

【評論內容】

土地法第55條

1.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接受聲請或囑託登記之件,經審查證明無誤,應即公告之,其依第五十三條逕為登記者亦同。

土地法第58條

1.依第五十五條所為公告,不得少於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