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依「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 4 條規定,保險業得申請辦理第 3 條各款全部或一部之業務項目,
(A)由金管會依其法規遵循情形
(B)由中央銀行依其財務狀況
(C)由金管會依其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
(D)由中央銀行依其業務需要 ,於該條各款範圍內分別許可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3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    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 3 條保險業得辦理外匯業務如下:一、以外幣收付之人身保險業務。二、以外幣收付之財產保險業務。但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所訂之業務範圍為限。三、以外幣收付之再保險業務。四、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年金保險,於年金累積期間屆滿時轉換為一般帳簿之即期年金保險,約定以新臺幣給付年金者。五、以第一款所指保險之保險單為質之外幣放款。六、財富管理業務涉及外匯業務之經營者。七、辦理擔任外幣聯合貸款案參加行之外幣放款業務。八、其他經中央銀行(以下簡稱本行)許可辦理之外匯業務。第 4 條保險業有關外匯業務之經營,應向本行申請許可後,始得辦理。保險業得申請辦理前條各款全部或一部之業務項目,並由本行依其業務需要,於該條各款範圍內分別許可之;本行並得就同條第八款許可之業務,另訂或於許可函中載明其他應遵循事項。未經本行許可之外匯業務不得辦理之。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    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 3 條保險業得辦理外匯業務如下:一、以外幣收付之人身保險業務。二、以外幣收付之財產保險業務。但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所訂之業務範圍為限。三、以外幣收付之再保險業務。四、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年金保險,於年金累積期間屆滿時轉換為一般帳簿之即期年金保險,約定以新臺幣給付年金者。五、以第一款所指保險之保險單為質之外幣放款。六、財富管理業務涉及外匯業務之經營者。七、辦理擔任外幣聯合貸款案參加行之外幣放款業務。八、其他經中央銀行(以下簡稱本行)許可辦理之外匯業務。第 4 條保險業有關外匯業務之經營,應向本行申請許可後,始得辦理。保險業得申請辦理前條各款全部或一部之業務項目,並由本行依其業務需要,於該條各款範圍內分別許可之;本行並得就同條第八款許可之業務,另訂或於許可函中載明其他應遵循事項。未經本行許可之外匯業務不得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