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Hao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一、供汽車行駛之車道寬度依設計速率訂定,於快速道路者,不得小於三點二五公尺;於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者,不得小於三公尺;於服務道路者,不得小於二點八公尺。 二、機車道寬度不得小於一點五公尺。 三、腳踏自行車道寬度不得小於一點二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