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有關警勤區訪查時間暨執行方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警勤區每月應編排十二小時以上訪查時數,其基準由分駐(派出)所所長定之,得視勤務 需要檢討調整,並送警察分局備查
(B)實施警勤區訪查前,應於勤查系統預擬日誌表,送分局核准後實施
(C)警勤區訪查以單警個別查察為原則;必要時得以聯合查察或座談會方式實施
(D)訪查時應出示服務證表明身分,並告知訪查目的,但不硬性規定穿著制服;經由所長核准 以社區座談會方式實施訪查者,於訪查日三日前以書面通知受訪查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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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S】評論
(A)警勤區每月應編排十六小時以上訪查時數,其基準由分局定之,得視勤務需要檢討調整,並送警察局備查。(B)實施警勤區訪查前,應於勤查系統預擬日誌表,送所長核准後實施。(C)正確。(D)訪查時應著制服或出示服務證表明身分,並告知訪查目的;經由所長核准以社區座談會方式實施訪查者,於訪查日三日前以書面通知受訪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