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下列何者不是特殊教育新課綱的基本理念?
(A)因應融合教育需與普通教育接軌
(B)設計符合身心障礙學生需求之補救或功能性課程
(C)重視課程與教材的鬆綁
(D)強化身心障礙學生個別輔導計畫的功能2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02407
統計:A(15),B(52),C(69),D(321),E(0)

用户評論

吳佩璇】評論

整體言之,本課程總綱的基本理念可歸納為以下四項:一、 因應融合教育需與普通教育接軌之需求,並以普通教育課程為特殊教育學生設計課程之首要考量。二、 設計符合身心障礙學生特殊需求之補救或功能性課程,以及資賦優異學生所需之充實或區分性課程,以落實能力本位、學校本位及社區本位課程之實施。三、 重視課程與教材的鬆綁,以加深、加廣、濃縮、重整、簡化、減量、分解或替代等方式彈性調整九年一貫能力指標,以規劃及調整課程。四、 強化身心障礙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及資賦優異學生之個別輔導計畫的功能,將課程與個別化教育計畫或個別輔導計畫做密切結合,以充分發揮個別化教育計畫或個別輔導計畫行政與教學規劃與執行督導之功能。

我可以!】評論

 強化身心障礙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及資賦優異學生之個別輔導計畫的功能

Kai】評論

個別輔導計畫(IGP)是資優生身障生則是個別化教育計畫(IE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