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甲至乙飯店投宿,進入房間後,甲開啟房內擺置著的冰箱,取出訂有價格之冰箱內飲料飲用。甲、乙間就該飲料之買賣契約於何時成立?
(A)甲打開冰箱時
(B)甲開啟飲料封口時
(C)甲飲用飲料完畢時
(D)甲退房結帳時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26448
統計:A(39),B(1184),C(23),D(3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何謂不要物契約

用户評論

wei2354】評論

這個是比較特殊的,如果是在超商的話是要拿到櫃檯時就成立,白話來說  客房的東西已經訂有價格了  你直接拿起來喝掉代表你必須要付錢

廢柴大叔】評論

這是考§161 意思實現

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評論

民法第161條(意思實現)Ⅰ依習慣或依其事件之性質,承諾無須通知者,在相當時期內,有可認為承諾之事實時,其契約為成立。Ⅱ前項規定,於要約人要約當時預先聲明承諾無須通知者準用之。

祝念祖】評論

民法第161條(意思實現)Ⅰ依習慣或依其事件之性質,承諾無須通知者,在相當時期內,有可認為承諾之事實時,其契約為成立。Ⅱ前項規定,於要約人要約當時預先聲明承諾無須通知者準用之。

獨孤永】評論

有些旅館在冰箱上設有感應晶片,只要打開冰箱並偵測到有東要拿出來就算錢,如果答案是以將飲料開口來算的話,那拿出來不開,那飯店在你退房後,理論上不會再把飲料放回,這是安全、衛生的考量,可能要處理掉,不是會增加飯店的成本嗎?所以我覺得應該是拿出來後就要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