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k201107】評論
依招標期限標準第五條規定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公開徵求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之等標期,應訂定五日以上之合理期限。
【0000】評論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1.除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外2.仍應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公開徵求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之等標期,應訂定五日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