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下列關於緩刑之敘述,何者錯誤?
(A)緩刑期間至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B)緩刑期間不得超過 5 年
(C)須受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
(D)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保安處分及沒收之宣告

參考答案

答案:A,C
難度:非常困難0.11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SnaCI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法條題:刑法74 I. 受二年以下(C)X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B)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A):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II. 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看完整詳解

【用戶】宗主是我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該不會A是錯 “至”吧…

【用戶】richwu0328

【年級】

【評論內容】本題(A)為錯誤答案,純粹在於與上開法條用字不同。查相關字意,「自」有從、由等起源之意;「至」則有到…等連接之意,故其正確用法應為自…至…,例如自清朝至民國、自臺北至高雄。

【用戶】Omi De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笑死,自跟至差一個字,雖然答對但很靠背這題xdddd

【用戶】宗主是我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該不會A是錯 “至”吧…

【用戶】richwu0328

【年級】

【評論內容】本題(A)為錯誤答案,純粹在於與上開法條用字不同。查相關字意,「自」有從、由等起源之意;「至」則有到…等連接之意,故其正確用法應為自…至…,例如自清朝至民國、自臺北至高雄。

【用戶】Omi De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笑死,自跟至差一個字,雖然答對但很靠背這題xdddd

【用戶】宗主是我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該不會A是錯 “至”吧…

【用戶】richwu0328

【年級】

【評論內容】本題(A)為錯誤答案,純粹在於與上開法條用字不同。查相關字意,「自」有從、由等起源之意;「至」則有到…等連接之意,故其正確用法應為自…至…,例如自清朝至民國、自臺北至高雄。

【用戶】Omi De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笑死,自跟至差一個字,雖然答對但很靠背這題xdddd

【用戶】宗主是我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該不會A是錯 “至”吧…

【用戶】richwu0328

【年級】

【評論內容】本題(A)為錯誤答案,純粹在於與上開法條用字不同。查相關字意,「自」有從、由等起源之意;「至」則有到…等連接之意,故其正確用法應為自…至…,例如自清朝至民國、自臺北至高雄。

【用戶】Omi De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笑死,自跟至差一個字,雖然答對但很靠背這題xdddd

【用戶】SnaCI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法條題:刑法74 I. 受二年以下(C)X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B)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A):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II. 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看完整詳解

【用戶】Omi De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笑死,自跟至差一個字,雖然答對但很靠背這題xdddd

【用戶】宗主是我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該不會A是錯 “至”吧…

【用戶】richwu0328

【年級】

【評論內容】本題(A)為錯誤答案,純粹在於與上開法條用字不同。查相關字意,「自」有從、由等起源之意;「至」則有到…等連接之意,故其正確用法應為自…至…,例如自清朝至民國、自臺北至高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