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1. 依據警械使用條例第11條規定,警察人員依規定使用警械,下列何種法益不是第三人遭受損失時得請求補償之範圍?
(A)生命
(B)財產
(C)身體
(D)自由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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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下

【評論內容】警察人員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致第三人A生命、C身體或B財產遭受損失時,第三人得請求補償。但有可歸責該第三人之事由時,得減輕或免除其金額。 警械使用條例第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