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不服行政程序法第 108 條聽證程序作成之行政處分者,其行政救濟程序為下列何者?
(A)聲請復查
(B)聲請異議
(C)行政訴願
(D)逕提行政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28864
統計:A(80),B(40),C(98),D(284),E(0)

用户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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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第 108 條  行政機關作成經聽證之行政處分時,除依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外,並應斟酌全部聽證之結果。但法規明定應依聽證紀錄作成處分者,從其規定。前項行政處分應以書面為之,並通知當事人。 第 109 條  不服依前條作成之行政處分者,其行政救濟程序,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