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侑成】評論
第 22 條(人民其他基本權利之保障)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最新條文解釋令 釋字603號解釋文 :維護人性尊嚴與尊重人格自由發展,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 (本院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參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