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公務人員在考績年度內,事、病假合計超過幾日者,其年終考績不得考列甲等?
(A)十日
(B)十二日
(C)十四日
(D)十六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6047
統計:A(54),B(9),C(236),D(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務人員考績法

用户評論

【用戶】Lynn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三項公務人員在考績年度內,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考列甲等: 一、曾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者。 二、參加公務人員相關考試或升官等訓練之測驗,經扣考處分者。 三、平時考核獎懲抵銷後,累積達記過以上處分者。 四、曠職一日或累積達二日者。 五、事、病假合計超過十四日者。 六、辦理為民服務業務,態度惡劣,影響政府聲譽,有具體事實者。 

【用戶】Lynn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三項公務人員在考績年度內,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考列甲等: 一、曾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者。 二、參加公務人員相關考試或升官等訓練之測驗,經扣考處分者。 三、平時考核獎懲抵銷後,累積達記過以上處分者。 四、曠職一日或累積達二日者。 五、事、病假合計超過十四日者。 六、辦理為民服務業務,態度惡劣,影響政府聲譽,有具體事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