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獲准投資辦理都市計畫事業之私人或團體,其所需用之公共設施用地,屬於公有者,得向該公地之管理機關申請以何方式取得?
(A)區段徵收
(B)照價收買
(C)租用
(D)徵收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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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chis】評論

都市計畫法 第 53 條 獲准投資辦理都...

Shilo Wu】評論

都市計畫法53獲准投資辦理都市計畫事業之私人或團體,其所需用之公共設施用地,屬於公有者,得申請該公地之管理機關租用;屬於私有而無法協議收購者,應備妥價款,申請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代為收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