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重新規定地價時,有關私有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下列何者正確?
(A)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為其申報地價
(B)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時,以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為其申報地價
(C)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以公告地價為其申報地價
(D)逾期申報地價者,以其所申報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chis】評論

土地所有權人得參考公告地價,增減百分之二...

努力向前走】評論

平均地權地16條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其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時,以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為其申報地價;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得照價收買或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