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 Zheng】評論
1950年代,丹麥人卞·麥克遜(N.E. Bank-Mikkelsen)提出了正常化原則的觀念。正常化原則-特殊兒童的環境設備與正常兒童一樣,給予無障礙空間。理想無障礙環境理想的無障礙環境就是在各各方面都營造一個無障礙的環境。在有形方面,所應該考量事情包括,生活上、行動上、教育上所可能遭受到的障礙,並提供其足以克服這些環境的需求,此等需求包括個體本身的配備,如點字機、手障、大體字、交通車、助聽器、傳真機、閃燈提示器、震動鬧鐘等器材,以及周圍環境中的裝設,如扶手、導盲磚、升降機、緩坡、字幕顯示器、火警提示燈等建築設施。此外,為有需要的聽障人士提供手語翻譯。在無形方面,則應重視個體心理上的無障礙,所應考慮的事情包括,人們對障礙者的接納和一個關懷的心理,營造一個心靈上的無障礙。http://zh.wikipedia.org/wiki/%E7%84%A1%E9%9A%9C%E7%A4%99%E7%92%B0%E5%A2%83 (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