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h-Sheng Li】評論
公民投票法:第2條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一、法律之複決。二、立法原則之創制。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四、憲法修正案之複決。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一、地方自治法規之複決。二、地方自治法規立法原則之創制。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預算、租稅、投資、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公民投票事項之認定,由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 (以下簡稱審議委員會) 為之。
【vicky】評論
不能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預、租、投、薪、人
【KAKALA】評論
簡單來說跟錢有關就不能公投,3樓沒考慮到公投領更多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