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下列有關引渡之敘述何者錯誤?
(A)引渡主體是國家,請求引渡的國家可以是犯罪行為發生地國家、犯罪結果發生地國家
(B)被請求國對被請求引渡人提起了刑事訴訟者,可為拒絕引渡的理由
(C)請求國對引渡對象進行審判時,只能就其請求引渡的特定罪犯行為對該被引渡人進行審判或處罰
(D)被請求國對被請求引渡人提起了刑事訴訟者,不可為拒絕引渡的理由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93074
統計:A(8),B(51),C(10),D(137),E(0)

用户評論

阿文仔】評論

相互尊重主權與國家主權原則

方白】評論

參考 引渡法第 5 條請求引渡之犯罪,業經中華民國法院不起訴,或判決無罪、免刑、免訴、不受理,或已判處罪刑,或正在審理中,或已赦免者,應拒絕引渡。請求引渡之人犯另犯他罪,已繫屬中華民國法院者,其引渡應於訴訟程序終結或刑罰執行完畢後為之。第 7 條請求國非經中華民國政府同意,不得追訴或處罰引渡請求書所載以外之犯罪。但引渡之人犯,在請求國之訴訟程序終結或刑罰執行完畢後,尚自願留居已達九十日以上者,不在此限。引渡人犯於引渡後,在請求國另犯他罪者,該請求國仍得追訴或處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