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外國人已取得居留、永久居留許可,而有違法得強制驅逐出國之情形者,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於強制驅逐出國前,如何處理?
(A)得組成審查會審查之,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B)舉行聽證會,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C)召開公聽會,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D)應組成審查會審查之,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83951
統計:A(21),B(4),C(2),D(127),E(0)

用户評論

羅健華】評論

抱歉我的書是舊的法條  答案是D沒錯

林小猴】評論

考試常喜歡考「應」與「得」的差別,要小心~

Quee】評論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6條第4項:入出國及移民署依規定強制驅逐外國人出國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強制驅逐已取得居留或永久居留許可之外國人出國前,並應召開審查會。但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經審查會審查,逕行強制驅逐出國:   一、以書面聲明放棄陳述意見或自願出國。   二、經法院於裁判時併宣告驅逐出境確定。   三、依其他法律規定應限令出國。   四、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從事恐怖活動之虞,且情況急迫應即時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