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目前我國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學程學分班應修習之學分數至少應為幾學分? 
(A)二十學分  
(B)二十六學分
(C)三十二學分
(D)四十學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88742
統計:A(30),B(104),C(11),D(6),E(0)

用户評論

【用戶】AdzukiPa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

【用戶】Tomato L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前條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其最高延長期間規定如下: 一、國民中小學:二年。 二、高級中等學校:三年。 三、專科學校五年制:四年。 四、專科學校二年制:二年。 五、大學:四年。

【用戶】Shih Jiang-Zh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法(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第 12 條為因應特殊教育學生之教育需求,其教育階段、年級安排、教育場所及實施方式,應保持彈性。特殊教育學生得視實際狀況,調整其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其降低或提高入學年齡、縮短或延長修業年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04 月 14 日)第 7 條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得依其身心發展狀況、學習需要及其意願,向學校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學生未成年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前項申請,國民中小學應報鑑輔會鑑定及主管機關核定後,通知申請人。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應經學校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