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評論
政治獻金法第 7 條第 1 項得捐贈捐贈政治獻金者,以下列各款以外之個人、政黨、人民團體及營利事業為限:一、公營事業或政府持有資本達百分之二十之民營企業。二、與政府機關(構)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三、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之營利事業。四、宗教團體。五、其他政黨或同一種選舉擬參選人。但依法共同推薦候選人政黨,對於其所推薦同一組候選人之捐贈,不在此限。六、未具有選舉權之人。七、外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外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八、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九、香港、澳門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香港、澳門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十、政黨經營或投資之事業。十一、與政黨經營或投資之事業有巨額採購契約,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
【瓜瓜】評論
一、公營事業或政府持有資本達百分之二十之民營企業。五、其他政黨或同一種選舉擬參選人。但依法共同推薦候選人政黨,對於其所推薦同一組候選人之捐贈,不在此限。用錢錯誤原則三、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之營利事業。(應該去還債)四、宗教團體。 (應該去蓋廟)六、未具有選舉權之人。(應該去繳學貸)外國人原則七、外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外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八、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九、香港、澳門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香港、澳門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
【。。。。】評論
反正是不是只要是港澳 大陸 外國 不管是人或法人 團體 皆不得贊助 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