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依據我國老人福利法,有關老人經濟安全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中低收入老人未接受收容安置者,得申請發給生活津貼
(B)已領有生活津貼老人,且其失能程度經評估為「重度以上」,實際由家人照顧者,照顧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發給特別照顧津貼
(C)老人領取生活津貼及特別照顧津貼之權利,經法院裁定償還債務者,得扣押、讓與或供擔保
(D)不符合領取請領資格者,其領取之津貼,由政府主管機關以書面命本人或其繼承人自事實發生之日起60 日內繳還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1),B(0),C(1),D(1),E(0)

用户評論

許小婷】評論

第 11 條 老人經濟安全保障,採生活津貼、特別照顧津貼、年金保險制度方式,逐n步規劃實施。n前項年金保險之實施,依相關社會保險法律規定辦理。第 12-1 條 依本法請領各項現金給付或補助之權利,不得扣押、讓與或供擔保。n為辦理本法各項現金給付或補助業務所需之必要資料,主管機關得洽請相n關機關(構)、團體、法人或個人提供之,受請求者有配合提供資訊之義n務。n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所取得之資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確實辦n理資訊安全稽核作業,其保有、處理及利用,並應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之n規定。第 12 條 中低收入老人未接受收容安置者,得申請發給生活津貼。n前項領有生活津貼,且其失能程度經評估為重度以上,實際由家人...

Chen】評論

老人福利法第十二條中低收入老人未接受收容安置者,得申請發給生活津貼。前項領有生活津貼,且其失能程度經評估為重度以上,實際由家人照顧者,照顧者得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發給特別照顧津貼。前二項津貼請領資格、條件、程序、金額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 主管機關定之,並不得有設籍時間之限制;申請應檢附之文件、審核作業等事項之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不符合請領資格而領取津貼者,其領得之津貼,由直轄市、縣(市)主管 機關以書面命本人或其繼承人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繳還;屆期未繳還者,依法移送行政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