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臺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其後續如何處置?
(A)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
(B)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C)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D)禁止出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41915
統計:A(600),B(5),C(1),D(3),E(0)

用户評論

Dong Wun Jyun】評論

名  稱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9-1 條 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臺灣地區之戶籍登記;但其因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本條例修正施行前,臺灣地區人民已在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其在本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註銷大陸地區戶籍或放棄領用大陸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