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本國金融機構申請兼營期貨經紀業務者,應指撥之專用營運資金,最低為新臺幣:
(A)一千五百萬元
(B)五千萬元
(C)一億元
(D)二億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杜名傑】評論
本國金融機構申請兼營期貨經紀業務者,應指播之專用營運資金,最低為新台幣兩億元。
【陳柏昌】評論
期貨商設置標準第8條 期貨商之最低實收資本額如下: 一、期貨經紀商:新臺幣二億元。 二、期貨自營商:新臺幣四億元。 前項最低實收資本額,發起人應於發起時一次認足。第 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