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本國金融機構申請兼營期貨經紀業務者,應指撥之專用營運資金,最低為新臺幣:
(A)一千五百萬元
(B)五千萬元
(C)一億元
(D)二億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杜名傑】評論

本國金融機構申請兼營期貨經紀業務者,應指播之專用營運資金,最低為新台幣兩億元。

陳柏昌】評論

期貨商設置標準第8條  期貨商之最低實收資本額如下:  一、期貨經紀商:新臺幣二億元。  二、期貨自營商:新臺幣四億元。  前項最低實收資本額,發起人應於發起時一次認足。第  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