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臺灣地區各級地方政府如何與大陸地區地方機關締結聯盟?
(A)須經大陸委員會同意
(B)須經立法院同意
(C)須經內政部會商大陸委員會,報請行政院同意
(D)須經內政部會商大陸委員會,報請立法院同意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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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Cypress Chou】評論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33-2 條臺灣地區各級地方政府機關(構)或各級地方立法機關,非經內政部會商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報請行政院同意,不得與大陸地區地方機關締結聯盟。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已從事前項之行為,且於本條例修正施行後仍持續進行者,應自本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三個月內報請行政院同意;屆期未報請同意或行政院不同意者,以未報請同意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