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ody Blues】評論
「比附援引」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成語,若將其轉化為法律用語就是「類推適用」。所謂「類推適用」即超越條文意思,亦即把法律原未規定的事項採取觸類旁通的方式,以其他相同或類似的情況,在現行法律既有的規定上,特予援用而言。「適用」,乃指事件本身剛好具有應適用的條文;「類推適用」則指沒有適用的條文,唯有援用相關法條比照辦理 。
【後起之秀_莊弘明】評論
準用就是以現有明文規定的法條直接涵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