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Rmi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第十三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得隨時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攜帶證明文件,檢查中華郵政公司之郵政儲金匯兌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或令中華郵政公司於限期內據實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
【用戶】喬治小肥肥貓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13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得隨時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攜帶證明文件,「檢查中華郵政公司之郵政儲金匯兌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或「令中華郵政公司於限期內據實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
【用戶】喬治小肥肥貓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13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得隨時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攜帶證明文件,「檢查中華郵政公司之郵政儲金匯兌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或「令中華郵政公司於限期內據實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
【用戶】喬治小肥肥貓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13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得隨時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攜帶證明文件,「檢查中華郵政公司之郵政儲金匯兌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或「令中華郵政公司於限期內據實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