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1. 任意拒載乘客或故意繞道行駛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60894
統計:A(172),B(6),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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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都是莫】評論

道交38條

^^Q..】評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11 月16 日第 38 條   汽車駕駛人,於鐵路、公路車站或其他交通頻繁處所,違規攬客營運,妨害交通秩序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其所駕駛之汽車,如屬營業大客車者,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計程車駕駛人,任意拒載乘客或故意繞道行駛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