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有警員酒後駕車遭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在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做成議決前,公務員懲戒法修正生效,修正後新法之第 9 條第 1 項增加了「一、免除職務。二、撤職。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 七、罰款。」等 4 款懲戒處分,且第 3 項又規定「第一項第七款得與第三款、第六款以外之其餘各款併為處分」。下列關於本案懲處方式適用法律之敘述,何者正確?
(A)新法懲戒程度較重,本案應適用舊法
(B)行為時為舊法施行期間,不得適用新法
(C)新法較有利被付懲戒人,本案應適用新法
(D)審理時新法已施行,故應採用修正後之法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1396
統計:A(599),B(248),C(329),D(271),E(0)

用户評論

【用戶】Hsiu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公務員懲戒法第77條:第 77 條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一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繫屬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懲戒案件尚未終結者,於本法修正施行後,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依修正後之程序規定繼續審理。但修正施行前已依法進行之程序,其效力不受影響。二、其應付懲戒之事由、懲戒種類及其他實體規定,依修正施行前之規定。但修正施行後之規定有利於被付懲戒人者,依最有利於被付懲戒人之規定。 

【用戶】長期目標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修正後新法之第 9 條第 1 項增加了「一、免除職務。二、撤職。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 七、罰款。」等 4 款懲戒處分,且第 3 項又規定「第一項第七款得與第三款、第六款以外之其餘各款併 為處分」可以看出新法比舊法 重。

【用戶】小銀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樓上,你畫重點的方式太多了,有各種顏色、粗細不同、有的是改變字色,有的是加框、加各種括號,這樣畫面太混亂,反而不容易讓讀者看出重點。刑法的從舊從輕主義,其實就是「從輕」的意思,不管新法舊法,一律適用處罰較輕的那個。如果新法跟舊法沒有輕重之別,才適用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