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power可譯為力量、動力,在行政學上,可將之視為權威、影響力;French和Raven認為五種社會權威(power)的基礎分別為:1.合法權(法職權,Legitimate Power) - 領導者經由社會及法定的系統所賦予的合法性權力而影響他人。2.獎賞權(酬賞權,Reward Power) - 領導者以獎賞的權力影響他人。3.強制權(Coercive Power) - 領導者藉由威脅懲罰而影響他人。4.專家權(Expert Power) - 領導者藉其在某些特定事件上所具有的專門知識影響他人。5.參照權(Referent Power) - 領導者以其人格而受他人的認同與讚賞。這五種權威分別是建立自己對別人影響力的基礎,也是個人權力的來源。
【Chris】評論
French和Raven在2003有多提出兩個權力分別是 關係權與資訊權
【Boo】評論
謝文全將學者論述綜合如下:1、 法職權:依法取得之權力。包含強制及獎賞權力。2、 強制權:藉強迫或懲罰而取得的權力。3、 獎賞權:藉獎賞鼓勵而取得的權力。4、 參照權:藉高尚人格使人認同而取得的權力。5、 專家權:藉專門知識而取得的權力。6、 情感權:因受人喜歡而取得的權力。7、 關係權:擁有某種關係而取得的權力。如裙帶關係、狐假虎威等。
【my281623】評論
我明明選B怎麼變成C....